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美簽DS-160透露出的重大訊息



之前參加過一些演講與紀錄片的放映,與談人有提到過現在如果辦美簽的話會問你說有沒有參與過非法的器官摘取或移植。

2013年的暑假我有去美國一次,但那次是去旅遊,免簽,所以一直不知道與談人他們說的是什麼。還以為是抵達美國前在飛機上要填的一張紙,因為那張紙上面有一些像是有沒有犯過罪還是有沒有吸毒之類的問題。

這次申請學生簽證,才知道,原來真的有!!


在填寫DS-160的表格時,其中有一個Part是Security and Background。
裡面有很多問題,基本上正常人都是no。
填一填、填一填,就發現了他的最後一個問題(印象中是最後一題,有點忘記):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







要是我沒記錯,這個題目是後來才有的。
這代表什麼呢?就是美國政府認為非法且大面積的器官移植是存在的。

今天早上我也看到一則報導,說美國眾議院通過343號決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與其他良心犯的迫害與活摘器官的行為。

其實活摘器官這個事情在2006年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跟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就出來揭露過此事,並提出 BLOODY HARVESTRevised 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調查報告但是由於各種利益上的因素,大多數的媒體不敢報導(我也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啦,相信還是有有道德良知的媒體敢站出來說話)。


現在這件事情是越來越明朗了,因為真的就在發生嘛。


我想很多人會不願意相信此事,因為我自己一開始也不敢相信。

我從小生活在自由民主的台灣,「活摘別人的器官」這樣的事情對我來說根本不可能的,有也應該是在幾百、幾千年前的古代。當今的中國,一個被人們認為經濟起飛的泱泱大國,怎麼可能還有這種迫害人權的事情發生。

但是事實擺在眼前,經濟起飛不代表有人權。
前一陣子中共外交部長王毅說了一段話,證實中共的神邏輯(我以前也一樣神邏輯哭哭):

「妳了解中國嗎?妳去過中國嗎?知道中國從一個一窮二白的面貌,把6億以上的人擺脫了貧困嗎?妳知道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一個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嗎?」
「如果我們不能夠很好地保護人權的話,中國能取得這麼大的發展嗎?妳知道中國已經把保護人權列入我們的《憲法》當中嗎?我要告訴妳,最了解中國人權狀況的,不是妳!而是中國人自己!妳沒有發言權,中國有發言權!所以請妳不要再做這種不負責任的提問。中國歡迎一切善意的建議,但我們拒絕任何無端的指責。」


經濟發展跟人權有什麼直接關係嗎?
列入憲法等於有執行嗎?
根本轉移焦點(慣用手法,親自接觸過很多次了)...
「中國人自己」真的「最」了解嗎?
就活摘
器官,那麼大的事,多少人知道?


坦白說,資料一大堆,只是有多少人知道?

2013.12.12 歐洲議會通過緊急議案,要「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取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數族裔團體器官的行為」


雖然我本來就知道這件事情存在,但這次看到美簽DS-160上有這個題目,更證明了這件事情的存在,而且其實政府都知道。

說真的,我自己不小心被刀片割到都會流血,也很痛,那更何況是直接把心臟或肝臟不打麻藥挖掉呢?



願,這件事情能有更多人知道。
願,各國的人都能站出來制止迫害。
願,這場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早日停止。





Pray for China.
Pray for our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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